. 親愛的,我們可以不分手嗎? < 引自 Cheers 快樂工作人 >
王瑞琪提醒,諮商過程中,不要一直寄望對方先改,自己就會改,更不要吝於給對方鼓勵,
或帶著敵意不做任何努力,“只要願意一起面對婚姻,通常要想挽回就會有希望。”最後是
“重建”,所謂重建不是要回到新婚的熱戀,而是重新找尋一個平衡點。
此時,“治療”過的婚姻,已非原有的感情和狀態,袁瓊瓊認為,凡是破碎過的婚姻,不管
關係是否存續,其實都已經是全新的關係,掛著老關係的殼子而已。所以,剛開始適應難免
痛苦,但仍要努力改變心態,不妨“感恩現在可以有既熟悉又新鮮的對象,並試著用新的方
式與另一半重新開始,”袁瓊瓊說。
離婚,可以是必要選擇
婚姻到了最後,旁人多半是“勸合不勸離”,但什麼樣的情況,是離比不離好呢?東海大學
社會工作學系教授彭懷真指出,很多人會把“外遇”當作離婚的首要條件。事實上,分析男
性外遇,多半是感官的意亂情迷,而女性選擇外遇,則是尋求心靈的依附, 除了責怪外遇對
像給的“吸力”外,另一半的長期忽略,也讓外遇產生“推力”,與其把焦點放在第三者,
不如積極地重新找回自我。“只要真心悔改,學習體諒、忍耐、陪伴,找時間修補,這樣的
婚姻幾乎都救得回來。”
彭懷真進一步指出,反倒是另一半若有長期家暴、習慣性外遇、酗酒、吸毒等已經“上癮”
的習慣,長期忍耐,不僅會傷害自己,也會波及小孩,甚至危及生命、釀成不幸,這種婚姻
就不必苦撐下去。決定放手前,想清楚了嗎?另外,經過種種努力,皆不見成效,決定離婚
之際,該有哪些思考?許多人倉促地想早點解脫,但在簽字之前,仍該有理性的盤算,才不
會日後後悔。
具有13年離婚官司經驗、看過上百樁離婚訴訟的緯譽法律事務所律師廖修譽提醒,離婚前還
是得問問自己,是不是處於經濟上弱勢,是否有獨立自主的能力, 養不養活得了自己?若有
小孩,你有完整撫養小孩的能力嗎?你的親人願意當你後盾,支援你嗎?
若答案是否定的,不妨暫時容忍,定下時間表,以培養未來獨立的實力。因為離婚絕不只是
“要離開那個討厭的人”,更要面對法律、財務、心理和社交關係各方面的改變,思考愈
周詳,就愈能將離婚帶來的傷害降到最低。
如此,就算放手,方能從容不迫, 未來才有可能饒恕對方,以朋友相待,讓彼此從仇恨中
解脫。雖有遺憾,孩子卻更能感受來自父母真正的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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